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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答辩的通知
发表于 2023-05-15 | 2833次阅读 | 作者 | 来源

学院相关指导教师及2023届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答辩工作时间安排及我院研究生培养计划,现将我院202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1. 2020级学术型研究生和金融硕士

2023年5月19日(周五) 9:00-17:30

2. 2020级MBA(及往届延期) 

2023年5月20日(周六) 9:00-17:00

二、答辩地点

经济管理学院(东6A)二楼和四楼

(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答辩说明

论文需要进一步修改的毕业生,按照审阅要求进行修改,答辩前将修改报告书经导师签字后交研究生教育中心。

四、研究生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秘书名单。

2.研究生报告论文工作及论文主要内容(PPT演示10分钟,回答问题20分钟;注意:PPT及报告过程中不允许出现或提及导师姓名,否则记答辩不通过)。

3.宣布评阅人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及所提问题。

4.答辩委员就论文有关问题提问。

5.研究生回答评阅人及各答辩委员所提的问题。

6.问答终止、休会。答辩人和列席、旁听人员退出会场。

7.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及研究生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2/3以上通过为有效,会议应有记录,决议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8.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评语及表决结果。

9.答辩结束。

请参加答辩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做好答辩准备,相关硕士生导师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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